西客站旁有个高层,顶层三十二。我们接到报案赶过去的时候,四部电梯有两部检修,一部正上到十五层,一部卡在三十一层不动。
我们留下两个人在一楼等电梯,我和另外一个从楼梯往上爬,爬到十二层的时候我绊了一跤,等到十七层的时候,后背已经被汗水湿透了。
跟我同行的是一个年轻的实习警察,他一步两阶,转眼就爬到了二十四楼。等我爬上去,电梯都到了。
报案的人在二十四层最里面的出租公寓,我挤进去的时候,同事已经下了他的刀,上面血还没干。
那是把三十公分长的砍骨刀,菜市场常见,剁骨头的时候刀切砧板,咚一声响。
环视一周,屋里俩人,一个活的,一个死的。活的是个男人,被反剪双手按在地上,死的那个是个女人,仰面躺在床上,脑袋没了。
这时候我才喘上气儿来,扑面一股血腥味。血从床上淌到地板上,沾了我一鞋底。我下意识地抬起手,又放了下来,然后从口袋的药瓶里倒出两片药片,不顺水服了下去。
实习的年轻人从地上捡起一部手机,跟我们点了点头,示意报警电话就是这部手机打过来的。
再看那个活人,脑袋被压在地板上,梗着脖,眼睛在我们几个身上乱转。
我朝按着他的警察点点头,警察用皮带绑住他的手,挪开了压在他脑袋上的膝盖。
他长喘口气,带着哭腔说:「人是我杀的,但凶手不是我,我是木偶综合症患者。」